企業名稱:山東中信能源聯合裝備股份有限公司
營銷中心
聯系人:李經理
聯系電話:13562895988
郵箱:Lixiucheng@beaconergy.com
今日,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《關于印發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旨在進一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、推進發展動力轉換,實現“十三五”能源發展起好步開好局。
此次發布的《通知》涉及能源行業多個領域,對光熱發電也有所提及。《通知》要求,要繼續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,探索太陽能熱發電新技術和新模式。統籌做好太陽能發電項目與配套電網建設銜接。未來將加快光熱發電領域技術定型,研究組建太陽能發電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,這對于中國即將推出的1GW左右的光熱示范項目的建設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。
附通知全文:
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6年能源工作
指導意見的通知
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(能源局),各派出機構,有關企業:
為了做好2016年能源工作,進一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、推進發展動力轉換,實現“十三五”能源發展起好步開好局,我局研究制訂了《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。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國家能源局
2016年3月22日
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
2016年是“十三五”規劃的第一年,認識、適應和引領能源發展新常態,做好全年能源工作,進一步加快能源結構調整、推進發展動力轉換,實現“十三五”能源發展起好步開好局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一、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
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總體部署,遵循“四個革命、一個合作”戰略思想,堅持“創新、協調、綠色、開放、共享”發展理念,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,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,著力調整存量做優增量,著力培育能源生產消費新模式新業態,著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,努力構建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,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行穩致遠。
(一)能源消費。2016年,能源消費總量43.4億噸標準煤左右,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3%左右,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6.3%左右,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63%以下。
(二)能源供應。2016年,能源生產總量36億噸標準煤左右,煤炭產量36.5億噸左右,原油產量2億噸左右,天然氣產量1440億立方米左右。
(三)能源效率。2016年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同比下降3.4%以上,燃煤電廠每千瓦時供電煤耗314克標準煤,同比減少1克。
二、推進科技和體制創新,培育創新發展新動力
(四)推進能源科技創新
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。實施能源裝備制造創新2025行動計劃,研究建立先進技術裝備創新推廣協作機制。示范應用超超臨界機組二次再熱、大容量超超臨界循環流化床鍋爐、柔性直流輸電、煤礦智能化開采、大型管道電驅壓縮機組、深海和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等先進技術裝備。
推進重點關鍵技術攻關。圍繞能源安全供應保障、清潔能源發展和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三大重點領域,集中攻關核電關鍵設備、燃氣輪機、智能電網、大容量儲能、燃料電池、天然氣長輸管線燃驅壓縮機組等裝備及關鍵材料的自主研發應用。加快全釩液流儲能電池、海上浮式核動力平臺、光熱發電、智慧礦山、煤層氣、生物質能等領域技術定型。
加強革命性技術研究論證。聚焦戰略性前沿技術,進一步加大研究論證力度,推進能源互聯網、先進核能、煤炭分質梯級利用、能源新材料等領域的技術革命。
強化科技創新基礎。加強能源行業標準化工作,推進三代壓水堆先進核電技術標準體系建設,加快頁巖氣、煤層氣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、油品質量、分布式能源、智能電網等行業標準制修訂。研究組建太陽能發電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。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能源技術研發中心、重點實驗室等創新平臺。
(五)加快能源體制創新
落實電力體制改革措施。推進輸配電價改革,加強成本監審,有序擴大試點范圍。推進南方、京津冀等區域電力市場和貴州、云南、山西等省電力市場建設綜合改革試點。按照相對獨立原則,組建京津冀、南方、貴州、云南、山西等電力交易機構。推進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市場化改革,制訂實施市場基本規則和監管辦法。推進放開發用電計劃,優先保障民生購電和清潔能源發電。推進放開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投資業務,在廣東、重慶等地開展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。加強和規范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。
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。推動出臺《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》,擬訂配套措施,研究開展油氣改革綜合試點。有序放開石油勘查、開采、進口、加工準入。推動油氣管道網運分開,促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。推動完善油氣價格機制,促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。
深化審批制度改革。研究編制國家能源局權力、責任清單,完善權力監督、制約和協調機制。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,繼續取消、下放審批事項,規范審批行為。改進服務方式,逐步推行網上審批。研究建立行政審批聽證和項目決策后評估制度,完善責任追究機制。
加強能源法制建設。加快《電力法》修訂和《能源法》《核電管理條例》《國家石油儲備條例》立法。研究推進《石油天然氣法》《能源監管條例》《海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》立法和《煤炭法》修訂。完善電力監管法規、標準。
深化能源市場監管。針對重點地區、典型問題,著力加強重點專項監管和問題監管,促進能源市場健康持續發展。加強簡政放權事中事后監管,促進審批事項有機下放承接。加強市場秩序監管,著力規范電力市場準入秩序、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。加強電網、油氣管網公平開放和成本監管,促進信息公開和公平接入。加強煤電規劃建設和成品油質量升級監管,推進工作有序開展。抓好供電監管,提升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度。加強能源領域行政執法,發揮12398能源監管熱線作用,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。加強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。加強能源監管信息化建設。